旅發局在馬鞍山市中心豎立了介紹景點的告示板已經好一段時間,一直沒有細看。早前,偶然與外地回來的朋友停步細看,才知道原來自己居住了十多年的地方,竟然有八個被推薦遊覽的景點……
「喂,第一個景點是「馬鞍山公園」,值得去嗎?」想四處看看的朋友問。
「那是區內最大的休憩地點,環境不錯,可以走走。」我說。
「那第二個景點怎麼樣?」
「嗯……『海濱長廊』嘛,那是沿海而建的散步道,確是必要一到景點;可是,『長廊』真的很長,而且分三期興建,分三期完工開放。至於告示板標示的那一段,抱歉啊!還沒建好,遊人止步。」
「呃,那算了吧。第三、四個景點如何?」
「那是區內最大的兩個商場,一個有『音樂噴泉』,另一個有「旋轉木馬』,你剛才已看過了。」
「哪第五個景點呢?」
「你已經走過了……」
「咦,有嗎?」
「是呀,那是與兩個大商場相連的小商場,你經過了也不會察覺……」
「奇怪,告示板上的景點都以一個個相機標誌標示出來,應該要有值得看的地方,才列為景點吧!」
「因為那不是要打開你的眼界的景點,而是要打開你的錢包的景點……」
「噢,那麼餘下的三個景點就不用去了吧,它們又是商場,而且是屋村商場……」
「不,這三個雖說是屋村裡的蚊型商場,卻是真正的景點,如果想多了解市民的生活的話,就一定要去走走。」
「真的?那裡有甚麼?」朋友拿起掛在頸上新買的數碼單鏡反光相機,急不及待的問。
「大量空舖和要求減租的標語。」我說。
「……」










